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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丨男子以销售保健品为幌子行骗获刑

时间:2023-01-18 23:20:42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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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西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苏某,诱骗33名老人购买保健品获股权收益,诈骗22万余元,犯诈骗罪被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此案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西夏区判决的第一个养老诈骗案件,33位老人22万元损失均已追回,被告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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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苏某在西夏区经营2家商行从事保健品销售,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编话术、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诈骗众多老年人到其提供的公寓、酒店等场所听讲座,参加推销会、购买保健品。先后打着“夕阳红工程”“健康中国行动高峰论坛”等旗号组织十余场讲座,宣称购买某健康产品一份,免费赠送VIP健康会员股票,预期可以获得大量收益。苏某以此骗取33名老年人以每份3000余元高价购买某口服液,并以某公司为甲方与老年购买者签订代持股协议,以某公司刷流水为名出具收款收据,共计诈骗金额22万余元。之后,苏某将经营的两家商行均注销。

  经查,涉案的口服液成本价为500余元,苏某所赠的健康股是港股上市公司,已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原始股一说,该港股公司也从未与任何公司合作开展“买保健品赠股票”活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众多老年人财产,价值22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此次苏某所犯罪是其犯强制猥亵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的漏罪,应数罪并罚,最终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该案系西夏区人民检察院自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2017年以来发生的百余件刑事案件和举报线索开展集中评查“回头看”进行梳理发现,后该院成立专案组,联合公安机关梳理物证、书证线索,摸清诈骗手段和方法,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案件协商会,分析研讨案件难点、证据断点、侦查重点,实时监督,跟进案件,同时通过释法说理,督促苏某积极赔偿,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最终,该案33名老年被害人的损失的22万余元均已追回,确保追赃挽损效果和诈骗分子罪当其罚。

  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 王辉

【责任编辑: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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