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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丨男子未按约返还购房款 干警释法明理促执行

时间:2022-11-02 10:00:00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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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王辉)“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周末还加班办案,帮我追回了购房款……”10月29日正值周末,一大早,在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大厅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范某某表达着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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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与孙某某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付完12万元购房款的范某某坐等喜提新房,可卖方孙某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诿过户并拒绝交付房屋。多次协商未果后,范某某无奈将孙某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返还12万元购房款的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生效后,孙某某迟迟不按约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并多次到孙某某家中寻找均无果,给案件执行造成极大困难。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执行,坚持查找财产线索。后经干警多方打听了解得知,原来范某某与孙某某买卖的房屋系拆迁安置房,目前该房屋已具备交易条件且可办理过户手续。得知消息的干警喜出望外,决定通过评估拍卖该房屋方式实现债权。

  拍卖公告发出后,孙某某主动给法院打来电话,表示自己愿意履行返还购房款的义务,请求撤销拍卖,但对怎样履行义务却支支吾吾。直到10月29日,距离10月30日公开司法拍卖仅剩一天,执行法官尝试给孙某某又打了一通电话,在干警的再三释法说理下,孙某某终于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委托其亲属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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