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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柴油货车污染 守护“宁夏蓝”——《关于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解读

时间:2023-10-16 10:59:47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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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行动等五项行动,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进度。按照目标,到2035年,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减少,助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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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油货车污染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也是环境治理的一大难点。我区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又如何确保治理见到实效?10月1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刘军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目前,我区公路运输车辆中柴油货车比例偏大,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汽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83%,同时重点用车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车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尚未建成。”刘军介绍,针对这些问题,方案围绕“补软肋”“强基础”,从“车、油、路、企”入手,紧盯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短板弱项,五项行动聚焦柴油货车清洁化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用车企业监管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多措并举推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方案提出,我区将进一步加强销售、使用、检验、维修、淘汰、报废及油品质量等全链条和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及各类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进一步淘汰老旧机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2025年底完成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做到应登尽登;划定管控区,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机械禁止在控制区内使用;加强对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查,确保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重点用车企业运输车辆多、使用频繁、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对大,是监管的一项重点内容。如何让柴油货车的排放监管日益科学化、精细化和系统化?方案明确,重点用车企业是管控的责任主体,我区鼓励大型工矿企业推进清洁运输,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点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此外,我区将实施“公转铁”行动,提升铁路货运量,从源头减少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中卫至平凉、银川至中卫、定边至中卫等铁路工程,补齐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解决煤炭、矿石、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运输问题。

  为保障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落地见效,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负有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对企业或个人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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