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贺兰县委国安办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国家保密局等14个部门,开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相关单位围绕国家安全主题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不仅让群众对国家安全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进一步提升了人们对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工作人员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并与群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大力营造全民共筑国家安全屏障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贺兰县街道社区、村镇当天也积极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贺兰县长城惠兰园C区,贺兰县富兴街街道马家寨社区邀请北京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泄露党政机关涉密文件、编造虚假消息抹黑国家形象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中,北京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倩为居民讲解了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并就如何做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遇到危害国家安全、网络安全行为如何向相关部门举报等内容进行面对面讲解,并通过典型案例,生动讲述了其带来的危害。
“以前我对‘国家安全’没什么概念,觉得很遥远。今天听了李律师的普法宣讲,认识到国家安全其实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要从自身做起,在保证自己的言行守法的同时,还要对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反对和举报。”参加普法宣传的居民王立军说道。
贺兰县国家保密局工作人员吕宗桦表示,为了让居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4·15”国家安全日和保密法的宣传常识,接下来还会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八进”方式,进一步深化居民群众对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以及保密法的了解,提高国家安全和保密的责任和意识。
记者 梁小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41201700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宁)字第056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10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