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银川新闻网!
新闻监督(举报) 0951-5167270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时事

海关总署严防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

时间:2026-09-03 15:42:25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邹多为)世界卫生组织8月25日宣布,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风险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自2026年9月3日起生效。

  公告内容显示,自9月3日起,来自脊髓灰质炎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脊髓灰质炎病例或出现发热、咽痛、咳嗽、呕吐、腹泻、脖颈僵硬、四肢疼痛以及下肢弛缓性麻痹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此外,海关对来自脊髓灰质炎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按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据悉,本公告内容有效期1年,公告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脊髓灰质炎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责任编辑:付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手机版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总访问量:0

Copyright © 2007-2026 www.yce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41201700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宁)字第056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10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16号

ICP许可证号:宁ICP备1200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