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贺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2月25日下午,该大队在县城主干道等重点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3时许,在贺兰县银河路与富兴街交叉口,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摩托车被民警拦下。经查,驾驶人既未给车辆登记上牌,也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民警现场耐心普法:“号牌是车辆的合法‘身份证’,无牌无证上路,一旦发生事故,不仅难以追查,自身权益也无法保障。”与此同时,在光明路附近,民警查获一辆违规上路的老年代步车。该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无法登记上牌。驾驶人李大爷表示,当初买车只图便宜方便,没意识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查处的同时,详细讲解风险,引导其选择合规交通工具出行。

据了解,整治中,贺兰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未戴头盔等轻微违法行为,以现场劝导、宣传教育为主;对无牌无证、超员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严处,做到刚柔并济、法理相融。
贺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大队将结合春季出行特点,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持续加大摩电车辆违法整治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为车辆登记上牌、考取驾驶资格,驾乘摩电车辆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作者:马鑫 刘文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41201700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宁)字第056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10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