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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礼赞 清明追思丨宁夏缅怀纪念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者

时间:2024-04-03 16:08:52 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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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在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松鹤陵园),一场肃穆的缅怀纪念活动如约举行。自2020年以来,每年清明节到来之际,宁夏红十字会都会举行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活动,今年已是连续第五年。宁夏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松鹤陵园等有关单位代表及部分捐献者家属代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专家、红十字志愿者、医学生、社会爱心群众等300余人来到了现场,追思铭刻在纪念碑上的大爱英雄和无言良师。

  垂首默哀,全体人员伫立在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怀着崇敬又庄重的心情向捐献者虔诚致敬。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代表诵读祭文,红十字志愿者向捐献者敬献花篮,受捐者代表分享了奉献与重生的感人故事,引人深思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志愿者们用饱含深情的手语舞蹈和诗朗诵,为铭刻在纪念碑上的每一位捐献者奏响了生命的赞歌。

  活动中,七位捐献者“荣耀回家”,骨灰安葬在静谧的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这是一场生态葬,逝者回归自然,感受大地的温暖与生命的循环。

  随后,全体人员在捐献纪念碑前深深鞠躬并敬献鲜花,多人合力在生态葬周边种下“生命之树”,将祈福卡系于树端,以青松寄哀思,向无私奉献的捐献者致以崇高的敬意。捐献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还通过“宁夏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平台”,在线留言、云上献花、追思逝者。

  近年来,宁夏红十字会联合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立、队伍建设、社会宣传动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出台,以立法形式对我区眼角膜捐献的登记、接收、分配、使用及其管理活动等进行具体明确规定;与自治区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含眼角膜)捐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和规范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依法获取、协调联动等机制;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办法》出台,明确对捐献者免除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给予节地生态葬补助,进一步加强了人道救助力度;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出台,确保我区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截至2024年3月31日,全区自愿无偿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达3.37万人,实现自愿无偿遗体捐献104例,人体器官捐献7例,救治19人,角膜捐献46例,使129人重见光明。

  2024年5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将正式施行。宁夏红十字会将以此次《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为契机,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继续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奋发有为,积极会同卫健、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交通、教育等部门,强化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协调联动和密切配合,营造全社会支持自愿无偿捐献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这项大爱奉献的事业中来,为推动我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链接:如何成为一名捐献志愿者

  1.条件:年满18周岁。愿意逝世后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救治他人。

  2.登记: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志愿登记”,即可登记成为捐献志愿登记者。

  3.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0951-5166103(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6层)

  银川市红十字会:0951-6888297

  石嘴山市红十字会:0952-2218685

  吴忠市红十字会:0953-2255999

  固原市红十字会:0954-2852995

  中卫市红十字会:0955-7014999

  遗体捐献接受站:

  王登科:15009506794

  李志鹏:15809605979

  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常见知识问答:

  https://www.codac.org.cn/contents/cregister/20211208/10540.html

       记者 沈亚婷 徐芙蓉 杨晨宇

【责任编辑: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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