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8月17日,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发布通告,将依法严厉打击4种妨害机场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具体为:
一、在核验相关防疫信息时,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隐瞒、缓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等涉疫信息,或者提供虚假证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进入航站楼时,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信息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防疫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流行病医学调查、隔离管制等疫情防控工作,不听劝阻的。
三、乘坐民航客机时,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抢占座位、随意调换座位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民航运输企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
四、以暴力、威胁、谩骂、吵闹、无理纠缠等方法,阻碍医务人员、海关、出入境、机场公安等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
据了解,对上述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机场公安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951—6912110。
记者 王辉 张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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