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女士在她的那篇《人真的很脏》一文里有段妙论,她说:“唉,人真的很脏,不管在什么制度下.为了争夺权力而使用最卑劣的手段显然是原始人性的一部分,民主制度并不使人变的干净一点点。它唯一做到的只是,承认人真的很脏而以监督和制衡来防止脏的绝对扩散。”
我以为此言直率地揭示了“社会人”的本质特性。人并不是都很脏,尤其是平民阶层,他们独自守护自己的家园,无力与有权势的人争夺什么,也不抱有攫取权力的贪欲,渴望着多些薪水让老婆孩子过得舒坦一些。这些人无脏可言。人的脏并不是他自己的脏,而是用他的肮脏来扩散肮脏,形成了一股世俗的浊流,突出地显示了“人欲横流”罢了。
前几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几起震惊全国的副职谋杀正职的案件。人们把自己肮脏的欲望直露地表现出来,真是令人惊诧不已。我常常想到教育的可笑之处,当我们小的时候,老师们教育我们如何如何要做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要正派、正直、大公无私,还有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等等。但是,等我们长大了,我们看到了什么?无处不在的社会浊流在暗沟里流淌:为了争权夺利,拉帮结派,宗派主义盛行,很有“山大王”的意思;为了满足私欲,不惜破坏他人的名誉、幸福,甚至以剥夺他人的生存权为代价;为了踩倒异己,搞点桃色新闻,写匿名信,贴小字报,四处播散;为了树立权威,设雷布阵,处处设卡,防同事如防贼,生怕权力之威遭遇动摇。诸如此类,唉,简直让你搞不清今夕何夕,今时何时。这些制造者们的行为倒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都是以革命的名义,都用语言或文字表达过或正在继续表达正确的原则。
我是声嘶力竭地呼吁人们要“穿过世俗的浊流”,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但是,我也有欲望想使用“肮脏”的办法来对付肮脏。我对愤怒的人或事,的确想通过正当的渠道来解决,可是不行。没有人相信你是对的,更没有人相信你是出于公心而非有个人的目的。怎么办呢?只能采取以毒攻毒的办法,采用原始人的“同态复仇“的方法也许更好些。在这点我是极喜欢外国的拳击比赛的,那毕竟是公开的打斗,谁有能力就打倒谁,不需要使用暗斗的手法。不过,我虽然想过肮脏的手法,但是我并没有使用过,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他还不配让我来此一招,出此下策。
我常常苦思而不解的是:人为什么与人过不去?既然做了“人”,谁也不是完美的,为什么就不可以采取宽容的态度容忍他人的缺点和不足?总是要去斗,斗来斗去,斗出一个“文化大革命”,有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