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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这些救助保障标准提高了!

时间:2024-03-05 15:32:56 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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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永宁县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力度,永宁县严格按照《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各项救助保障提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按月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截至目前,共惠及民政救助保障对象1.57万人。

  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6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10元;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按照“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由每人每月85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97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费参照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执行,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

  下一步,永宁县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救助需求等因素,科学测算增发金额,广泛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建议,合理确定分档补助水平。目前,永宁县正积极筹备社会救助保障金补发工作,将通过惠民资金“一卡通”平台,将救助保障金发放到困难群众的手中。

  记者 刘嘉怡

【责任编辑: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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