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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丨银川述评:促规范养犬,需重治与制

时间:2023-10-19 09:21:45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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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成都女童遭恶犬撕咬致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事件引发关注。第二天下午,当地联合调查工作组通报称狗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事犬只是条罗威纳犬,该犬种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但成都禁养的22种烈性犬中不包括该品种。实际上,有关养犬之法律规定,除《民法典》中犬类伤人责任界定相关表述外,目前全国施行的统一规范是新版《动物防疫法》,但各地管理条例细则不尽相同。

  银川也禁养罗威纳。2021年修订的《银川市禁养犬类品种名录》列出了46种禁养犬类,这个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综合执法监督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而2019年修订版的《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则规定:限养区内养犬实行许可登记制度,一户只准养一只犬,除治安重点保护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其他禁养犬。条例以六条细则约束养犬人行为规范,如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携犬外出必须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绳牵引、携犬不得乘坐公交车、乘坐电梯要避开高峰期并怀抱或戴嘴套装犬袋犬笼、禁止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甫一公布,便被称作银川“最严”养犬条例。

  但条例是条例,不遵规而行的大有人在,犬只伤人事件亦常有发生。就在遛狗拴绳入法引起热议与期待之际,银川一8岁女童逗弄宠物狗被咬伤面部的消息更显得刺目。“肇事”犬倒是用链绳拴住的,兴庆区人民法院也调解成功,判决当事双方责任各半,但回到“拴绳”上讲,仅仅套上链绳就算拴住了吗?注册登记流于形式、多头管理职责不明、公安机关人手不足、社区治理功能缺位,都是导致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的原因,也让过度自信的养犬人总能从现有制度中找到漏洞。

  有人说,加强犬只训练可以提高犬只的服从性和社交能力,减少伤人事件。可有多少人有条件请专业训犬师?尤其城镇化与老龄化趋势下,宠物犬数量增长是大概率事件。另一方面,每年约1%的人被狗咬,数据给出的概率也是个“大”字。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还真不好说。

  又有人说,犬主也应该先经过培训,合格了才允许他养狗。这想法不错,可谁来做?既拴狗又束人虽为共识,但在具体实践中,细则的制定权交给了各级地方政府,并不意味着公权干预可以过多介入私权领域。

  还有说西安的“养狗黑名单”制度,全国推广或许可行。可从实际效果论,这类规定在执法层面落实难度较大,钻空子的可能性更大,即便被禁养了,人家用亲戚朋友的名义一样养,你有什么办法?

  要从根源上解决,还是要靠责任的承担来达到警示效果。2018年,成都也出现过烈性犬伤人事件,按当时该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犬主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600元,伤人犬强制收容。这处罚够震慑吗?不够。有人总结说,我国城市养犬政策是“低门槛进入、低标准管理、高标准立法”。打了针、办了证就能养,之后便是各种随心所欲,即便有法有规矩,很大程度上依然靠个人自律。

  是以,不断增加的养犬需求、饲养者的品行修养、城市治理能力,这三者之间的矛盾才是问题的真正核心。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增强法律约束性。坚守规则之刚,亦当供给服务便利,解决问题需要重治亦重制,用法治让责任界限和司法标准更加清晰,再辅以必要的宠物友好设施、保护监督措施等增强接受度、淡化对立情绪,方利于化开三者间的矛盾。

  刘薇


【责任编辑:张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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