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多雨,路上的行人就怕下雨天,为什么?因为遇到开车冲浪的,溅成个落汤鸡,那酸爽……躲不掉!到哪儿说理去?
前两天就有这么个事儿,遭了罪的姑娘选择报警,交警鸿胜找到司机,毫不客气地说“那要是你闺女呢,心疼不?”干得漂亮!对“小事儿”较真,这就是个良性范例——以自身作为鼓励更多人维权;以有力监管纠正一些司机法律理解上的偏差。
碾压积水溅湿路人不只是素质问题,也不合法。《道路安全法》等早有明确规定,情况严重的不但警告,还要罚款。所以,开慢点儿没错。看见人了,轻刹一脚,不难吧?
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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