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未成年人斗殴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沐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了未成年人文身乱象。2020年10月30日,该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对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职是否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认为主管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县文身馆长期无证无照经营,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12月25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侵权行为严重的某文绣店店主章某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不到一年之后,刚才提到的决议便应运而生。
未成年人文身的新闻屡见不鲜,有的文身店主,为孩子文身后,被告上法庭,也有文身店主,赶走了来文身的未成年人,网友纷纷为之点赞。但不管怎么样,未成年人文身到底可不可以,必须要立个规矩。只要你是未成年人,你的身体就不只是你自己的,文身自由一定是有门槛,有限制的,只有这样,行为和思想并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
而这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不仅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更是监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结果。首先向地方职能部门提出公益诉讼,再向具体案例的当事人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形成了判例,更推动了地方立法工作。
这不仅是一次积极的司法互动,更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方式。看似是一个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例,实则是对民生问题的正向呼应,并以司法机关的积极互动,完成民生关切的有效推进,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皇甫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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