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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丨以包容的姿态发动更多社会力量

时间:2021-01-18 19:59:26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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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和“管”是现代治理的两个轮子,两轮齐驱,方行大道。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给予社会团体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和试错空间,有利于推动社会团体的蓬勃发展,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来,对创新社会治理、繁荣社会事业意义深远。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清单列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8种轻微违法行为,如果首次被发现、自行或者限期内改正、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则不予行政处罚。

  事实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在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尤其是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的今天,各类社会组织承接了更多新的社会功能,在基层治理中的正向作用日益凸显。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组织、志愿者团队还有基金会等民间组织,为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平稳发展贡献颇多。

  建立《免罚清单》,给予社会团体一定的政策容忍度,营造一个包容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另一方面,从行政改革角度出发,这既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集中体现,使得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当然了,包容审慎不等于不监管,依法依纪对社会组织进行善始善终的监管,才能保障社会组织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竞争有序的健康发展,对于出现触碰法律底线、侵害群众利益的社会团体组织,要依法从严打击,绝不姑息。

  只有包容审慎和依法监管两手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才能更健康有序地发展,继而形成更加庞大的力量,为创新社会治理、繁荣社会事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刘沛昊

【责任编辑: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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