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银川新闻网!
新闻监督(举报) 0951-5921733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评论

地平线丨打击高空抛物既要重典震慑,更要细节管理

时间:2020-07-01 15:12:21来源:银川新闻网
分享到:

  在高空抛物整治过程中,我们要面对诸如“受害者取证难”“社区监管难”“民众意识薄弱”等问题。想要公众安全的保护网更加牢固,我们还要添补更多的漏洞。

  人在地上走,祸从天上来。高空抛物,已经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块顽疾,致人死伤的新闻也屡见报端。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新增“高空抛物”情形,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高空抛物拟入刑,为公众安全撑起了一张保护伞,但想要彻底拔出这颗毒瘤,我们还需做更多的努力和尝试。

  据统计,仅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就高达1200多件,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31件,其中有五成多造成被害人死亡。

  近年来,为了整治高空抛物、坠物现象,各地都做了不少尝试,不少社区组织人员进行文明劝导,普法宣传工作也一直紧抓不懈,但依然难以形成有效制约。今年3月份,银川阳光美林小区就曾发生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一个3岁男童将扳手从7楼扔下,砸中一楼住户菜园玻璃,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审议,进一步明确高空抛物的犯罪,意味着治理力度的加大和惩治手段的升级。刑罚的威慑功能是实现预防目的的手段之一,当一个人因惧怕刑法的制裁而不敢或放弃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定然会极大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在实际生活当中,尽管有法律的支持和保障,但在高空抛物整治过程中,我们还要面对诸如“受害者取证难”“社区监管难”“民众意识薄弱”等问题。想要公众安全的保护网更加牢固,我们还要添补更多的漏洞。例如,2019年8月,银川上前城家园小区安装了对空高清摄像头,摄像头可拍摄整栋楼的立面部分,只要有人从楼上抛物,就会被记录下来。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高空抛物“取证难”的痛点。

  在高空抛物成为城市顽疾之前将其彻底根除,需要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比如智慧城市的解决方案,基层治理的实践探索,专项治理的深入推进。越早预防,越早介入,高空抛物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小。

  刘沛昊

【责任编辑:maq】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手机版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总访问量:0

Copyright © 2007-2019 www.yce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41201700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宁)字第056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10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16号

ICP许可证号:宁ICP备1200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