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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打击高空抛物,既要重典震慑,更要细节管理

时间:2020-06-30 21:01:14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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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地上走,祸从天上来。高空抛物,已经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块顽疾,致人死伤的新闻也屡见报端。日前,高空抛物等行为拟入刑,为公众安全撑起了一张保护伞,但想要彻底拔出这颗毒瘤,我们还需做更多的努力和尝试。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立足国情与实际将高空抛物入刑,在治理“高空抛物、坠物”乱象上迈出了一大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制定的与时俱进,更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据统计,仅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就高达1200多件,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31件,其中有五成多造成被害人死亡。

  近年来,为了整治高空抛物、坠物现象,各地都做了不少尝试,不少社区组织人员进行文明劝导,普法宣传工作也一直紧抓不懈,但依然难以形成有效制约。今年3月份,银川阳光美林小区就曾发生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一个3岁男童将扳手从7楼扔下,砸中了一楼住户的菜园玻璃,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时有人在这则新闻下方留言:他只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再说又没砸到人,没必要大惊小怪。

  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曾说:“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刑罚的威慑功能是实现预防目的的手段之一,当一个人因惧怕刑法的制裁而不敢或放弃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定然会极大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而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进一步明确高空抛物的犯罪,意味着治理力度的加大和惩治手段的升级。

  然而,在实际生活当中,尽管有法律的支持和保障,但在高空抛物整治过程中,我们还要面对诸如“受害者取证难”“社区监管难”“民众意识薄弱”等问题。想要公众安全的保护网更加牢固,我们还要添补更多的漏洞。例如,2019年8月,银川上前城家园小区安装了对空高清摄像头,摄像头可拍摄整栋楼的立面部分,只要有人从楼上抛物,就会被记录下来。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高空抛物“取证难”的痛点。

  可以说,高空抛物是城市化过程当中的一个副产品,在其形成城市顽疾之前,想要彻底根除,需要的也是城市管理的细化管理。比如智慧城市的解决方案,基层治理的实践探索,专项治理的深入推进。越早预防,越早介入,高空抛物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小。

  记者 刘沛昊

【责任编辑: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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