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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公布!

时间:2022-06-27 18:40:08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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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对今年中小学招生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于6月30日向社会公布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和片区划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就近入学  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要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原则上,2022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6年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龄截至2016年2月28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辖区招生工作实际确定是否统一城乡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招生,已经执行的招生方式保持不变,2023年起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生源不足时经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同意后可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所有类型自主招生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方案》规定,在招生录取范围方面,市属、自治区属和市辖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市辖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逐年减少自主招生跨区域分配指标,到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全部按照规定区域招生。

  在招生录取方式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自主招生、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三个录取批次。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从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将“指标到校”比例提高到70%。

  “指标到校”批次录取,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中考“指标到校”资格。

  为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录取工作机制,从2022年起,所有类型自主招生全部纳入中考录取平台管理。

  保障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入学

  对于随迁子女入学,《方案》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全面清理无谓证明材料,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记者 李姝

【责任编辑: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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