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银川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已正式印发,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本规则适用于银川市范围内发起人组织业主通过市网络信息化局发布的“i银川”APP中的社区板块业主投票功能,对应由业主共同表决的相关事项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电子投票的监督管理。”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网信部门共同探索推动电子投票、制定投票规则,主要目的是解决基层治理中,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难、表决难以及确保公平、公正的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市级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和培训,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具体开展电子投票工作。业主完成实名认证后,系统会根据业主身份信息在投票时对其房屋所有权进行关联,关联成功后可参与本小区的投票。对于房屋所有权信息无法自动与业主身份信息关联的,业主需通过“i银川”APP的社区登记功能提交房屋所有权信息,信息提交后由所在社区审核,审核通过后业主可参与本小区发起的投票。
值得注意的是,业主在采用电子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同时,可以采用书面投票的方式进行补充投票。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补充投票的,业主应当在电子投票截止时间前完成书面投票,并由发起人在电子投票截止时间后按补录程序将书面投票结果补录入投票系统。发起人应当在电子投票前2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投票议题、表决事项、投票期限等信息录入投票系统,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可以依职权出具指导意见;发起人应当依法在会议召开15日前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表决事项等发生改变的,发起人应当及时在投票系统进行修改,并按第二款要求重新进行公示。一般投票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应急事项的投票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已经完成电子投票的业主,可以通过“i银川”APP实时查询所在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投票进程和本人的投票信息。“信息通过‘i银川’APP进行信息匹配,通过大数据对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了业主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投票结果统计表应当载明表决结果、总投票权数及比例、投票人数及比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投票系统还应当自动生成候选人的得票顺序。发起人应当通过投票系统打印表决结果并加盖公章,提交街道办事处。发起人应当在投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表决结果。投票系统中的业主大会投票结果应当依法保存,接受各方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就使用电子投票系统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 李鲲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41201700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宁)字第056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10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