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闻网讯(记者王浩 牛云铭)5月7日,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兴泾镇市场监管所了解到,该所在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家餐厅的菜单中有一菜品为“黄河大鲤鱼”,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店食材进货票据,发现其所用的鲤鱼系从西夏区一水产店购进,并非菜单上宣传的“黄河大鲤鱼”。据了解,当日该餐厅已销售此菜品10余桌。该餐厅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此事,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国家对黄河、长江水生生物实施禁捕禁猎政策,捕杀食用上述水产品系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若在用餐时,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长江、黄河的良好生态,杜绝以此为幌子的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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