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回娘家,女婿去岳父家难免要大吃大喝一顿。2月2日19时30分许,王某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黄河西路文萃街路口西侧,与张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以及买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民警现场对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9mg/mL。
经了解,王某某当天中午在老丈人家饮了酒,休息了几个小时后,感觉自己没事,就驾车回家,不想半路发生了事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记者 寇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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