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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忙丨委托装修遇闹心事,市民欲解除合同却要支付违约金

时间:2022-01-23 18:30:30 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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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韩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她头疼的事,原本请了装修公司为她装修新房,可才到设计环节,她就对这家装修公司有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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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装修公司违约 却要我支付违约金?

  韩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她与宁夏名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总合同价款为122900元,其中半包部分为42900元,主材费为80000元。施工内容包括了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在交纳了8000多元的定金后,去年12月初,装修公司向她提供了设计效果图,然而韩女士却发现这并不是她当时所要求的装修风格,于是她与设计师前后进行了两次沟通,都没能得到满意的修改方案。 “我不仅明确地提出,甚至还给他发送了视频以及图片作为参考,他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我除了给他截图指出哪里需要修改以外,还到现场进行了沟通,但最后他给我提供的图纸上依旧没有做修改。”

  令韩女士不满的还不仅仅是这一件事。韩女士说,当时在签订合同前,这家装修公司曾给他们提供了一份品牌清单,她可以对清单内所列的主材品牌进行选择,但是当她选择了清单中的一个瓷砖品牌中的木纹砖时,却被装修公司告知需要另外加钱。“他们之前并没有告诉我有这样的限制条件。”韩女士说道。

  修改的设计图无法让人满意,在选择主材时,又存在着一些限制条件。面对这样的情况,急于装修新房结婚的韩女士感到非常焦虑,为此她和装修公司进行沟通,打算解除合同,停止合作。“他们一开始给我承诺,可以退还我部分款项,后来又告诉我,如果我想解除合同,需要给他们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也就是24000元。”韩女士告诉记者,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她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而是装修公司违约在先,因此她无法接受装修公司给出的解决方案,希望对方可以给她退还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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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公司:客户若单方解除合同 需支付违约金

  韩女士认为,她之所以想解除合同,问题主要是出在装修公司身上,那么对此这家装修公司又会给出怎样的说法呢?

  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与韩女士一起来到了宁夏名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这里我们见到了装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为韩女士提供装修设计的设计师。

  针对设计方面的问题,现场韩女士和装修公司相关负责人各有说法,装修公司表示,设计图不可能一次性就能让客户满意,期间会存在修改、调整的情况,直到客户满意确认签字后,他们才会安排人员进场施工。对于主材选择的问题,装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和设计师则表示,他们给客户提供的品牌清单,客户是可以根据个人喜好从中进行选择,但是如果选择的材料因为规格等原因超出了约定的价款,则需另外补交费用。“我们当时提前向他们进行口头告知了。”设计师说道。

  在这家装修公司与韩女士签订的合同中,记者看到并未约定设计的时间,施工内容除了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还包括了预算表,但预算表内的各项内容都是空白,对此,装修公司的相关人员解释称,预算在设计图纸、装修方案等确定后,才能够具体核算出来。“我们现在能给的解决方案就是可以继续让设计师继续服务,也可以换设计师,或者去起诉,仲裁。”装修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

  韩女士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 律师解答

  韩女士告诉记者,在记者采访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就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解,但是双方依旧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韩女士来说,目前她想要解除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理由是否能成立呢?对此,记者也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双方没有签订专门的设计合同,只是将设计包含在了整个装修合同中,没有对设计的内容有一个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一个约定,因此,韩女士以设计没有达到她的要求来解除合同,主观性比较强,理由是不充分的,但是如果韩女士以选择的主材需要另行加钱为由解除合同是可以的。”郜睿律师表示,《民法典》第509条专门规定了一个合同的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来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具体到韩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她与装修公司,究竟是谁构成了违约,需要看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已明确告知韩女士何种情况下,她按照清单上的品牌选择主材时,是需要加钱的。“如果装修公司在双方签约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告知韩女士,按照他们提供的主材清单进行选择时,需要另行加钱,那现在韩女士不同意,她是完全可以依据这个来解除合同的。”

  采访中,装修公司坚持自己在签订合同前,已经就主材选择方面的一些事项向韩女士一方进行了明确告知,那么装修公司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关于这一点,郜睿律师表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装修公司来证明他们当时在签约时,已明确具体的告诉了韩女士,而韩女士也是完全同意的,否则装修公司就是举证不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 朱红杰 李哈伦 实习生 李琦

【责任编辑: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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