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杨先生的家人在红星美凯龙一家名为“红宝石墙布”的店铺购买了一些墙布,然而墙布贴完后,杨先生和家人却发现,这墙上贴着的墙布,并不是他们当初想要购买的品牌。
消费者:墙布与心仪品牌不符
杨先生一家遇到的事,还要从今年4月份说起,当时他们在红星美凯龙一家名为“爱舍墙纸”的店,交纳了3000元,定下了店里的优惠名额。但是8月份,当杨先生的家人去这家店选购墙布时,却发现“爱舍墙纸”居然更名为“红宝石墙布”。
“店主说他新换了代理品牌,但是当初的品牌他依然经营,我们选了一些花色,等到9月份送到时写的品牌是“布梵”,销售员说“布梵”是“爱舍”的一个系列,但是,打电话到厂家,厂家否认是一个品牌。” 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杨先生一家难以接受,他们找到销售墙布的商家寻求说法。“商家说我们购买过程中,其实选中的就不是“爱舍”的,但当时他们根本就没有提过。”杨先生说。
商家:不存在欺诈 将给予消费者一定补偿
杨先生说,当时之所以会缴纳3000元参加店家的优惠活动,主要是冲着爱舍这个品牌的优惠去的,可没成想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虽然他们买到的墙布与当时约定的优惠价一样,但并不是当时他们想要的品牌。 那么对此,店家又会做何回应呢?
记者看到,杨先生持有的定货单,共有粉单和白单两份。其中,4月5日的粉色单子上,在供货方一栏标注的是“爱舍”,但是商品品名栏里并没有注明品牌名称。白色单子上则在商品品名栏标注了“爱舍”壁布。但是,8月3日的粉色单子上,供货方一栏为“红宝石”,商品品名栏则是需要贴墙布的区域。对此,记者与杨先生一起,找到了商家。
据商家介绍,今年4月5日,消费者参加优惠活动时,虽然他们的门头是“爱舍墙纸”,但事实上他们销售的这个品牌的墙纸已经很少了,就在4月7日,他们因为品牌升级,将门头改为了“红宝石墙布”。
对于白色单据上标注的品牌,销售商说这是为了走账,并无其它实质意义。最后,商家承认确实存在着失误,向杨先生表达了歉意,并承诺在进行“双十一”活动时,为杨先生送上一份家电产品作为补偿。
律师:想要避免纠纷 事前就相关内容进行书面约定
虽然通过一番沟通,杨先生与墙布销售商最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了问题,但是就整个事情来说,这中间是否存在着一些问题呢?
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郜睿表示,实际上消费者与墙布销售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在交钱预定商品前,双方能通过书面形式对商品的有关内容进行具体约定,那么就会避免这种情况的产生。“一定要对你关注的事项,做以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品牌、型号、材质,以及何时送达。”
同时,郜睿律师建议,履行期限不应过长,因为时间过长就可能发生很多问题。有了书面约定,消费者与销售商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就有了维权的依据。对于消费者是这样,对于商家来说也是如此。针对销售商解释的,给消费者开具的白色定货单只是用于与商场走账,郜睿律师表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一旦双方产生纠纷,那么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消费者只要能提供出来由商家提供的白色单子,确定了具体品牌,那么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所以对于商家来说,无论是粉单子还是白单子,它上面的内容应该是一致的。”对此郜睿律师也提醒商家,给消费者开具的相关单据应该规范,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是对商家自身权益的一种保障。
有句俗话说得好,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一旦签订了合同,那就等于是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一定要重视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一旦遇到纠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商家提供的合同、单据等,消费者拿到后还应认真阅读,仔细了解上面的内容,这样也可以更好地避免约定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的出现。
记者 朱红杰 李哈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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