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银川新闻网!
新闻监督(举报) 0951-5921733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热点

银川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出台 !

时间:2021-09-15 16:15:56 来源:银川新闻网
分享到:

  9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经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改委联合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银川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

  《通知》规定,课后服务主要内容为,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答疑辅导及开展兴趣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提供托管服务,内容为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答疑辅导等,城区2.00元/课时·生;乡镇1.50元/课时·生。

  提供兴趣活动服务,内容为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兴趣小组及社等,城区2.50元/课时·生;乡镇2.00元/课时·生。

  幼儿园延时服务费仍按照《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即:10元/生·时。该标准试行范围为市属和市辖三区各中小学,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试行。

  《通知》要求课后服务应当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和时间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学校应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标准、服务内容、收支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列入公示范围内,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等方式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要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对于课后服务费的收取以及使用,也是群众特别关心的问题,为此银川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行政管理人员适当补贴、外聘教师劳务费,保卫、保洁等物业管理人员延时补助;与课后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器材购置及维护费用;围绕课后服务开展的表演、竞赛、展演等活动的耗材及相关开支;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材料损耗等支出。课后服务教职工补贴标准按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和服务内容科学、合理确定。

  各级教育、财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费(延时服务费)的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收费后服务不到位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记者 李鲲鹏

【责任编辑:付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手机版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总访问量:0

Copyright © 2007-2019 www.yce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412017000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宁)字第056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10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16号

ICP许可证号:宁ICP备1200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