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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朋友圈 新车成了二手车

时间:2021-01-18 09:27:51 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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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马女士向记者反映:去年10月,她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随后却发现这辆车其实是二手车,希望能够退换车辆。

  新车仪表盘有3000公里

  马女士平去年10月12日经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从事汽车销售的高某某。马女士跟着高某某在宁夏兴亿川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御捷领途的白色高速电动汽车,购车的价格是52000元,马女士用自己的一辆二手电动车抵款4000元。

  在马女士索要发票时,售车方给了她一张开票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售货方为宁夏西北源森商贸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57100元,购买人为张世清的发票。当时销售方告诉马女士,她所购买的车是0公里的新车,为了完成厂家的销售任务和享受补贴,才将此车提前过到了销售公司员工张世清的名下。

  马女士开车到家后,发朋友圈晒自己购买的新车,不料,有朋友告诉马女士,仪表盘上显示车已经开了3000公里。这让马女士很疑惑。电话询问高某某,得到的解释是:“维修人员更换了仪表盘,马女士买到的是没开过的新车。”此外,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告诉马女士,可以将车辆的保修期延长3000公里。

  新车还有张“二手车交易发票”

  然而,马女士发现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问题不断,这让她心中的疑虑越来越重。去年12月,马女士去车管所查车辆档案,结果查到自己的车辆档案中还有一张2019年10月14日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但是这张二手车发票的原件马女士从来没有见过。仪表盘上的3000公里和这张二手车交易发票,顿时让马女士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记者经调查发现,宁夏兴亿川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经在2020年注销了。今年1月12日记者联系了原宁夏兴亿川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某。杨某某说:“买的时候就知道是二手车,现在又来找麻烦很没意思。”但这样的说法与马女士提供的录音中的说法并不一致。

  记者联系了当时的销售员高某某,他也是二手车交易发票上车主张世清的丈夫。他说记不清是买车前还是买车后给马女士解释仪表盘被换过的事情,但肯定给她说过。他卖车时只是在杨某某的公司打工,现在的情况还是要联系杨某某来解决。马女士并不认可杨某某和高某某的说法,因为买车前一直给她说的是“没开过的新车”,现在自己知道了二手车发票的事,对方都躲得远远的还互相推诿。

  合同缺失、时间久远难维权

  随后,记者联系到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娟娟。梁娟娟表示,在马女士购车的纠纷中,她的实际购车行为是去年10月14日与张世清的二手车交易,但张世清与马女士之间并没有签署购车合同,没有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张世清所代表的销售方宁夏兴亿川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在已经注销。车辆第一次售出的时间是2018年12月7日,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马女士购买的车辆的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了三包期限,所以她退换车辆的诉求得不到支持,有问题只能维修。

  梁娟娟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大件商品时一定要根据实际信息开具发票,并签署详细的购货合同,如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时,也一定要亲力亲为,准确核对信息后再签名,发现有问题后一定要尽早维权。

  记者 申雷 郭振

【责任编辑: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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