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前,丢了一个钱包,是在卖肉的柜台前丢的。当时就发现了小偷,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我的心咚咚地跳着抓住他,他说:“出去,出去我给你。”我跟他到外面,像做一笔生意一样地谈判着,他说:“我没偷!”他眼睛逼视着我,目光很凶,他知道我一个弱女子不敢把他怎么样。当时没有一个人能够帮我,我不知道如果大喊他会不会有刀子刺向我,就跟他说:“钱你拿走,把里面的团员证给我。”他就说:“是我偷的,可是东西已经转走了,我去给你要。”正说着他像耗子一样蹿了出去,跑掉了。有几个卖肉的出来了,手里还拿着剁肉的砍刀,慷慨激昂地说:“贼呢?跑了,应该用这个剁了那家伙的手指。”我苦笑着,心里说刚才你们做什么去了?
后来我等着,想他会不会把里面的证件还给我,因为那里面有我的单位地址和姓名。可是没有,那只是我的一种假设。
上个月又丢了一次钱包,而且是在办公室丢的,我单位的食堂在我办公室的后面,有时卖菜的会给食堂送菜过来,那天我的办公室窗子开着,包就在窗台上放着,沙窗关着但防不了贼啊,我出去了一会儿,回来后就发现钱包不在了,装钱包的比较大的皮背包他没敢拿,可能是怕门房盘问吧。我赶快让食堂的人把那个送菜的人找来,可是他很老实的样子,说他根本没拿,我看他可怜的样子,只好又说如果你拿了把钱拿走,把里面的身份证和取钱的银联卡,还有一个借书证给我。那个人走了,我没有报任何希望就去银行挂失了银联卡,并且花钱补办了一个新卡,等了有十天,又去补办了身份证,一共花了有几十元吧。
没想到过了二十天,我们厂的人给我带来了身份证和灵通卡及借书证,他说是一个出租车司机给他的,是在街上捡的,同事把东西给我后,我不知该怎么说才好。是不是当时科长吓唬卖菜的说要把他交给保卫科或者打110,我说算了,他才良心发现愿意把这些东西还给我呢。那个司机是那个小偷的亲戚呢,还是真的在街上捡到这些东西的呢?我想这次这个小偷还够意思,真的是把钱拿走,把别的全还给我了。我只好无奈地笑笑,望着已经没有用处的两个证件说:“还行,这个借书证还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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